图书馆学生助理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一、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章 学生助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实施细则
第五章 违规处置与惩罚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申述
第七章 其他
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清晰界定其工作范围,确立统一的的行为准则,从而更好地服务于进馆师生,确保图书馆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根据《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学生助理岗位管理办法》与《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学生助理管理制度》,现制定本条例和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适用于图书馆勤工俭学岗位的学生助理和带班负责的工作人员。
三、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图书馆带班负责人工作职责如下:
1. 承担学生助理的招募甄选工作,涵盖面试、复试环节,并实施岗前培训,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以备查阅,确保每个环节有账可查。
2. 负责待入职助理培训工作的整体安排与部署。
3. 负责协调并组织新旧助理工作职责的交接与过渡。
4. 负责对学生助理进行考核评估及日常管理。
第四条 图书馆勤工俭学岗位职责如下:
1. 执行馆内日常运行的部分常规性工作。
2. 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完成临时指派的任务。
3. 身体力行,维护好馆内正常的工作与学习秩序。
4. 在图书馆组织各类活动时,承担相应的辅助工作职责。
四、
第三章 学生助理管理条例
第五条 学生助理要熟知并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各项规定执行相应操作。
第六条 学生助理需要同带班负责人一起负责的日常工作有:
1. 协同执行准时开闭馆。
2. 按时到岗,准时签到,无迟到、早退和旷班行为。
3. 依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对馆藏图书进行规范整理与排架。
4. 及时高效地为全校师生办理借还书手续。
5. 每个班次做好巡馆工作,确保学习环境井然有序。
6. 妥善管理与维护馆内各项设备设施。
7. 保持前台服务区域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七条 学生助理须严格依照每周排班表准时到岗。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必须提前向带班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具体原因,经批准后协商调整班次。无故缺勤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学生助理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佩戴工作牌,以表明其身份。在与读者或执行管理职责时,应主动出示工作牌,确保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第九条 学生助理应积极、高效地完成馆内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所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若遇书库的图书分布调整,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图书上下架操作,并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图书进行精确排序与整理,确保书架整齐有序。
2. 每年新老助理交接期间,优秀老助理需按带班工作人员的部署,承担对新招聘学生助理的培训职责。须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将各项业务技能与工作要求准确、完整地传授给新助理。
3. 在毕业季,积极配合馆内工作人员,规范、高效地办理毕业生离校的图书馆相关手续。
4. 应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图书馆各类(项)活动的宣传推广活动,提升活动影响力。
5. 其他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承担的职责。
第十条 学生助理在排班之外的工作时间计入加班工时,并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予以记录与核算。
第十一条 图书馆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助理工作会议。会议旨在明确布置近期工作任务与目标,并为学生助理提供反馈工作实践中所遇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表达合理需求的平台,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第十二条 学生助理在工作期间如遇突发状况或紧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带班工作人员汇报。由带班工作人员依据职责与预案现场进行处理,若事件超出处理权限或情况较为严重,带班工作人员须根据事件性质与影响程度,及时判断并决定是否逐级上报至相关负责人。
第十三条 带班负责人对学生助理的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核心职责包括:科学规划并确认学生助理的轮班时间表;每月精确记录并汇总学生助理的工作时长,据此核算月度工时总量;严格执行学生助理每日出勤考勤制度;统筹管理学生助理的岗位工作。
第十四条 带班负责人负责学生助理的换届招聘工作。具体职责涵盖:拟定招聘计划与流程;组织安排新助理培训内容,并制定详尽的培训大纲、实施步骤与培训流程;在考核评估基础上,最终确定留任及新聘助理人选。
第十五条 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均须由图书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决定,并形成正式安排或补充规定。
五、
第四章 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考勤管理
学生助理须按考勤管理细则进行考核,带班工作人员和带班负责人负责核查。
1.打卡制度:
① 学生助理须在每个班次开始与结束时,按图书馆规定的要求及时打卡。打卡时间以图书馆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准,打卡记录作为考勤认定的主要依据。
② 打卡需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打或冒打。一经发现代打行为,涉事双方均视为违反考勤规定,将依规处理。
2.请假与调班:
① 每位助理每周需完成规定的工作班次(通常为两个班次)。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须至少提前 4 小时向带班工作人员请示,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紧急情况可先口头申请,事后第一时间补交书面材料)。
② 请假需经带班负责人批准。获批后,助理自行与其他助理协商调班,确保岗位不出现空缺。调班情况须报带班负责人备案确认。
③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或调班手续而缺勤的,一律视为旷班处理。
3.迟到早退处理:
① 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且当月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口头提醒。
② 迟到或早退 时间在10分钟至30分钟之间的,每次扣除对应班次工时的20%;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班处理。
第十七条 工作规范
学生助理在带班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完成日常工作及各项相关工作。
1.图书整理与借还:
① 整理图书时,须严格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确保每本书的书标与所在书架标签一致,并按正确顺序排列整齐。带班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并定期(例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理,以保障检索便捷。
② 办理图书借还书手续时,须在每次借还时当场检查图书的物理状况,并在图书管理系统准确录入借阅信息或消除归还信息。随后,对图书进行充消磁处理,归还图书放入待上架区域以备图书归位。办理过程中,须认真核对师生身份信息与图书信息,确保操作准确,避免产生后续纠纷。
2.巡馆与秩序维护:
① 助理在每个班次须至少进行 3 次巡馆(间隔时间约为半小时至一小时一次),拍照记录馆内人流情况并将照片上传至指定工作群。同时,须留意并记录馆内出现的异常情况(例如大声喧哗、占座行为、设备故障等),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或上报带班负责人。
② 遇到违反馆内秩序的行为,助理应先礼貌劝阻,若遇行为人拒不配合,须立即向带班工作人员汇报情况。
3.设备与环境管理:
① 每天上班伊始,助理须开启馆内使用设备(如灯、空调、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下班前,对馆内使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关闭电源。发现设备故障,须立即上报至带班工作人员。
② 前台区域须始终保持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台面无杂物,每日下班前进行一次整理。
第十八条 培训与会议
带班负责人全面负责管理此项相关工作内容,并付有领导责任。
1.新助理培训:
① 新入职助理须参加为期两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图书分类法知识、借还书操作标准流程、巡馆职责与规范等。
② 培训结束后,助理须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被正式录用并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老助理带教:
① 在新老助理交接阶段,优秀老助理须按带班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新助理进行一对一带教实践,累计带教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② 新助理在带教结束后的工作表现,评价将作为老助理带教成效及相关奖励考核的重要依据。
3.工作会议:
①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助理工作会议,由带班负责人主持,会议旨在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并收集助理们的意见和建议。
② 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须做好记录,并规范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加班与工时计算
带班负责人每个月须详细记录各位助理的工作时长和加班时长,并做好备注,确保工时核算无误。
1.加班认定:
① 学生助理在完成规定排班之外的工作时间,经带班负责人批准后而进行的工作时间,可计入加班工时。批准时应注明加班原因及预计时长。
② 加班时间以实际打卡记录为准,实际加班时长在15分钟至30分钟之间的,按0.5小时计算;实际加班时长在30分钟至60分钟之间的,按1小时计算。
③ 老助理履行带教职责的时长,亦计入加班工时。
2.工时统计:
① 带班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完成本月全体学生助理工作时长的统计工作(含正常班次工时与加班工时),统计结果须经每位助理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送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
② 工时统计必须确保准确无误。若助理对统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知晓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由带班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并经图书馆负责人确认,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第二十条 突发情况处理
1.学生助理在工作期间,如遇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或突发情况,须立即向带班工作人员报告,并严格听从其指挥安排,严禁擅自行动或处理。
2.带班工作人员接到汇报后,须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判断事态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图书馆负责人进一步汇报,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初步处理等工作。
3.突发情况得到妥善处理并恢复常态后,带班负责人须按规定填写《突发情况处理报告》,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处理措施与结果,并提交存档备查。
六、
第五章 违规处置与惩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内,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口头提醒;累计次数3次以上,每次扣除对应班次 20% 的工时,并进行书面警告;当月累计5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加班工时。
第二十二条 旷班1次者,扣除对应班次的全额工时,并进行口头警告;旷班2次者,扣除对应班次的双倍工时,并进行书面警告;旷班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者,将立即取消学生助理的勤工助学岗位资格,并按程序报学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当月累计出现3次以上工作失误(如操作失误导致图书丢失,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导致投诉事件等)的学生助理,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其参加额外的培训。同时,带班负责人负有相应的管理失察责任。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时间,学生助理若有擅自离岗或窜岗,每次将扣除1小时工时。若情节严重者(如因离岗导致岗位长时间无人值守,影响正常服务),将直接取消其学生助理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于拒不服从带班负责人或图书馆工作人员合理工作安排的学生助理,首次发生将给予口头警告;若再次出现此类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学生助理资格。
第二十六条 若发现学生助理擅自泄露图书馆内部信息(例如读者个人信息、借阅记录等),将立即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并学校相关规定上报至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学生助理工时统计工作中,学生提出异议的,经复核后若结果出现错漏,将及时进行改正,并对带班负责人提出书面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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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与申述
第二十八条 图书馆设立公众渠道(例如意见箱、电子邮箱或在线反馈平台),面向全校师生,接受对本馆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带班负责人须每周查看信息和意见,对反映的违规行为或服务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并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二十九条 申述流程:学生助理对违规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置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图书馆负责人提及书面申述材料,详细陈述理由与诉求。
图书馆负责人在收到申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述人。
八、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图书馆设立公众渠道(例如意见箱、电子邮箱或在线反馈平台),面向全校师生,接受对本馆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带班负责人须每周查看信息和意见,对反映的违规行为或服务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并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二十九条 申述流程:学生助理对违规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置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图书馆负责人提及书面申述材料,详细陈述理由与诉求。
图书馆负责人在收到申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述人。
图书馆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