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图书借阅管理,维护广大师生公平使用图书资源权益,保障学校固定资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图书催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着读书育人、读者至上原则,由本人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图书馆将酌情向学校申请豁免有关逾期费用。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学院(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于一周内前往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
三、催还期限到期后,针对仍未按期归还人员,图书馆将向其发送正式催还告知书。
四、对于被二次催还后仍未归还者,图书馆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五、自6月1日起,图书馆将不再受理2023届毕业生图书借阅业务。
六、未尽事宜,请径与图书馆联系,联系人:张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769-39026761,联系邮箱:1726321179@qq.com。
图书馆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