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信息

发布时间:2017-08-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入馆须知

进入图书馆,读者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和纪律,在馆内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自觉保持馆内肃静。

2.严禁在馆内楼道及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以及携带饮料入内,不得随地吐痰保持馆内卫生。

3.读者入馆须衣着整齐,不得袒胸露怀,搭肩搂背,夏天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进入。

4.遵守馆内制度,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和折迭污损,图书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款,对盗书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5.爱护公共设施,有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须照价赔偿。


借阅规则

1.办理借阅证:

(1)凡新分配或调入学院教职工,凭人事劳资处出具的介绍信,学生按注册名单统一办理。

(2)借阅者请自带借阅证,凭证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证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含职工子女)。借阅证丢失,须在借书处及时申请挂失。

2.借书册数:教职工限借 10 册,学生限借 5 册。

3.借书期限: 15 天。期满后视情况可续借一次。凡逾期不还,又不办续借手续者,逾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调整,可随时催还调回,从催还之日起三日内不还,按超期处理。

4.检索、预约: 读者可通过微机检索查询所需要的图书。如果从微机中检索到的图书,但架上没有或此书已被借出,您可办预约手续。凡办预约手续的读者,书到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您,如三日内不来取,此书即投入正常流通。

5.未进入流通的新书、录音带、光盘、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图书、期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1.首次进入阅览室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并遵其行为规定。

2.在书架上选择图书或期刊时,限定为一份,阅后将书刊放置被抽取的位置,以防止读物排列乱架。

3.报纸阅后应将报夹按报架上标示的相应报名夹入报架。

4.阅览室期刊报纸不外借,若需复印有关信息与资料,可在本室工作人员处办理临时借用手续,去及时复印,并要求在当日阅览时段内归还。

5.雨具、包、袋之类物件应放入本馆设置的存物柜,馆室工作人员不承担保管责任。

6.服从馆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可在室内喧、打闹、抽烟、吃零食,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7.衣着不整者,谢绝入室。

8.以下行为按本馆相关违规处罚规定处理:

(1)乱抽、乱插、乱放读物,或一次抽拿多份读物者;污损、剪裁读物或撕揭图书标识者。

(2)持他人借书证入室阅览者。

(3)在室内抽烟者。

(4)采取非正常途径携读物离室者。


四、图书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1.遗失单册图书,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同时补交 5 元图书采编加工费,或以书刊原价的 2 倍赔偿,无法再次购买的图书以5-10倍赔偿。

2.遗失多卷书.丛书中的一册或几册,视情节进行全套书价1-2倍赔偿,余下部分留存图书馆。

3.如有污损、批注、勾画等现象,根据损坏程度,按该书价赔偿。该图书留存图书馆。

4.读者所遗失的图书,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凡是未赔偿而过期的图书,按超期处理。如确实无法归还图书,应按规定赔偿。

5.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在本学期内所赔偿图书的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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